本版导读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将出台
今年我省计划审议十四项地方性法规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为适应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我省今年计划审议14项地方性法规,同时适时修改部分法规。
据了解,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确定了五年立法项目为102项,其中经济类55项、社会类36项、人大制度及廉政建设方面的11项。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共制订、修改和批准地方性法规24项,其中包括《劳动监察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地方性新法规9项。这些立法从陕西实际情况出发,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法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
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仍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全年计划审议14项地方性法规,包括《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等重要法规。同时,陕西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办法也被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中。除以上外,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立法工作还将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全面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法规起草审议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继续坚持“开门立法”,对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组织立法听证会,以保证立法的公正性。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