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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音乐版权第一案开庭
经法庭辩论双方愿进行调解处理
本报讯 我省音乐版权第一案,昨日上午在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及被告双方就是否侵权以及赔偿等问题进行了答辩。
去年8月23日,陕西神采演出艺术有限公司在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办了“盛中国、濑田裕子”钢琴小提琴音乐会,其中有8首曲目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会员作品。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被告神采公司侵犯了音乐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并有收费行为。按有关法律,不但应赔偿20420.40元的费用,还要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而被告方神采公司则认为:演出是经省文化厅批准,与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举办,是公益性活动,不存在侵权。并对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有异议。后经法庭与双方协商,双方口头同意调解处理。本报将继续报道事态进展。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