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不必为“仇富”担忧
赵德铭
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一些民营企业家代表、委员再次表达了对“仇富”现象的担忧。是他们切身感受到社会对其财富的虎视眈眈,甚至生命的威胁,还是社会已经或者正在涌动着一股类似“打土豪分田地”的浪潮?在今年的修宪中,其中有一条就是“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一些企业家为什么还要对“仇富”心有余悸呢?
在社会生活中,即使发生了个别企业家遇害的刑事案件,也不能就此认为整个民间都在“仇富”。尽管穷人甚至包括工薪族对少数人在短时间内暴富的情感中有羡慕也有嫉妒,但更多的则是恪守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嫌贫爱富倒是有,可何来“仇富”呢?而有不少官员跟富人的关系要比跟穷人的关系更“铁”一些,这些官员更不可能去“仇富”。
其实,“仇富”只是伪命题,只是部分富人假想出的。他们渲染“仇富”现象,可以使自己在道义上博得同情,在政治上得到更多的额外保护,在舆论上获得支持。
富人在改革开放中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瓦解了传统计划经济的森严堡垒,推动了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也为社会创造了极大的财富,扩大了人们的就业渠道。民营企业家在获取巨额财富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政治地位。但富人队伍鱼龙混杂,我们不能把那些出事的民营企业家,都归结为是“仇富”的结果。既然国家已把保护私有合法财产写入宪法,作为当今社会上的那些富人,对“仇富”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