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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4月06日

陕西工人报社会经纬·憩心亭 震惊河南的“领导专座” 甲级战备——中南海“9·13”之夜 肯定的魅力 童年的老表 气味 面对冬天的太阳 亲情 一束智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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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纬·憩心亭
04

震惊河南的“领导专座”

□文/一明

近日,沸沸扬扬的“领导专座”事件及由此引发的名誉侵权诉讼,在人们惊惑之中,终于有了结果。

“领导专座”惊四方

东坡眉州酒楼是一个私人家族企业,其总部在北京,它是郑州一分店,位于郑州市文化宫路65号。

2002年8月28日开业,该酒楼开业后,一直平静地做着生意。

2003年3月16日晚上10时,待最后一拨食客走后,该酒楼的员工开始了“新创意”——挂“领导专座”。酒楼共有18个包间,经理何某让员工们在13个包间门前挂上了“领导专座”。牌子是专门定做的,材料是有机板。半个小时后,“××工商局领导专座”、“××医院领导专座”、“××区执法局领导专座”、“××区公安局领导专座”等牌子全部挂上。

看着这些牌子,酒楼的员工们都笑了。

第二天中午,众多的食客们看到这些“领导专座”后,虽然吃惊且觉得心里不舒服,但并没有说什么。倒是一位姓杜的先生与朋友一起走进酒楼,立即打电话向记者报告。

中午1时许,郑州一家媒体的记者赶到了东坡眉州酒楼。发现“领导专座”的牌子真精致。一名服务生介绍说,挂牌子的包间一般情况下是给牌子上的单位使用的,他们用餐时,只需打个电话就行了。如果当天该单位没人来用餐,其他消费者才可以使用。但一般情况下,其他的客人是很难订上这些“挂牌包间”的。

3月18日,这家媒体以《这家饭店有“特色”,“领导专座”牌挂在包间门》为题发了消息。

消息一出,震惊了河南。

读者纷纷致电报社,吐诉心中的不满,说该酒楼此举对普通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心灵伤害。

一些读者愤慨的认为,想想看,如果这些领导同志们不是这家饭店“隔顿不隔天”的常客,如果他们不是大手大脚、一掷千金的“鸭嘴兽”,如果饭店不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比其他消费者更高的利润,饭店老板愿意歧视其他消费者,把拥有最好环境、最周到服务的包间变成“领导专座”吗?可见,某些领导同志已经膨胀到了“我吃公款我怕谁”的地步。当他们天天坐在这里面花天酒地时,根本没把公仆、党纪、规章、制度等等当做一回事,甚至是对社会舆论和大众的公然蔑视和示威:你们不是反对公款吃喝吗?现在“我就是要公款吃喝,并且要公开地吃,挂上我的大名吃,即使‘地球人都知道’,那又怎么着?”

也有一些读者担心:此举会不会引发“专座效应”?如果此风难刹,其他服务行业的老板们会不会群起而效之?商场里会不会设立“领导专区”?超市里会不会设立“领导专柜”?飞机上会不会设立“领导专席”?厕所里会不会设立“领导专坑”?如果

更多的读者则要求有关部门一查到底,看看究竟哪些“领导专座”的领导在吃喝。

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当天下午,东坡眉州酒楼将挂在包间门上的“领导专座”牌全部摘掉。

虽然挂上不到一天的“领导专座”牌子被取下了,但由此引发的震荡却远远没有消失。

省、市、区调查“领导专座”

“领导专座”3月18日被媒体曝光的当天上午,郑州市中原区监察局震惊之余,立即着手对挂有“领导专座”的单位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领导指示中原区纪检检查部门:深入调查、落实“领导专座”所涉及的单位领导是否在东坡眉州酒楼公款吃喝,一旦查清,严肃处理。

3月19日,一个由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纪检、检查部门组成的三级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开始对酒楼“领导专座”事件展开调查。

“中原区执法局领导专座”的牌子挂在酒楼的206房间。在对13个“领导专座”进行分析之后,调查组认为作为执法单位,中原区行政执法局有必要率先接受调查。

接到调查组要求配合调查的通知后,中原区行政执法局王建业局长倍感委屈的同时,不得不向调查组申诉:“我以党性担保,我从未在那酒楼吃过饭,且据我调查,局里没有一个领导在这里吃过饭,都是下属人员的工作需要以及他们的私人就餐。下属人员也只在那里吃过4次,都是工作餐,总消费1000多一点儿,属于正常的消费范围。如果查出我和局里其他领导要求酒楼设‘领导专座’并挥霍公款吃喝,请开除我的党籍、撤销我的职务”。

王建业局长并向调查组出示了中原区审计局开具的审计情况说明,显示该局确曾于去年11月、12月和今年1月、3月,4次分别在酒楼消费了256元、260元、390元、127元,每次都有“中原区东坡眉州酒楼”发票专用章字样和经手人。

为了进一步洗刷自己的清白,王建业局长让下属正面接触眉州酒楼,问清为何将执法局挂上“领导专座”。

3月20日上午10时,中原区执法局副书记张碧萍和副局长李海亮询问眉州酒楼何经理,并当场留下“询问笔录”。何说:“酒楼设‘领导专座’并没有受人授意,仅是餐厅的一个促销的一种方式,我们的行为确实给执法局添麻烦了,回去后我会想办法为你们消除影响……”

随后,被调查组调查的是中原区公安分局。该局领导气愤和震惊地向调查组表明:“到目前为止,我局领导从未到该酒楼吃过饭,希望早日查个水落石出!”

同样被调查组调查的东坡眉州酒楼不得不承认,他们只是根据某某单位有人到酒楼就餐,不管是私自请客或是公款消费,就擅自将该单位列为了“领导专座”单位并挂牌。

……

执法局状告酒楼

考虑到作为“领导专座”已被媒体曝光,局里的声誉受到了侵害,调查组虽然也已调查清楚,但普通的群众并不知晓,于是,中原区行政执法局于4月14日,一纸诉状将东坡眉州酒楼告上了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在诉状中,中原区行政执法局称,我局领导从未到该酒楼用餐,该酒楼擅自将206包间门上挂上“中原区执法局领导专座”的牌子,且未征得我局同意,给我局已造成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侵害了我局的名誉权。为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酒楼承认错误,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接到应诉通知书后,东坡眉州酒楼倍感吃惊,作为直接当事人的何经理主动提出辞职,到其它分店的基层岗位上反省错误。

法院速判速决:“领导专座”侵犯名誉权

考虑到作为被告的东坡眉州酒楼这种挂“领导专座”的举动,容易引起社会上的误解,涉及政府声誉,且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原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立即开始审理。

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擅自在酒楼包间内设立“中原区执法局领导专座”的牌子,对中原区行政执法局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

两天后,中原区人民法院主持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东坡眉州酒楼当庭向中原区行政执法局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并尽力消除不良影响,承担50元诉讼费。

“领导专座”涉嫌炒作?

原告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和被告东坡眉州酒楼达成调节协议的消息传出后,有人拍手叫好,说被告是“马屁拍到马脚上”,明明执法局领导从未到酒楼用过餐,该酒楼却想扯虎皮做大旗,这下好了,吃不了兜着走。告诫那些“猴急”赚钱想走捷径的人,如今,这一招现在不灵了。也有人认为案件的审理速度太快,令人诧异且不理解。更多的人则认为,东坡眉州酒楼涉嫌商业炒作。

针对众人的疑问,东坡眉州酒楼总经理张柏树予以否认。他说,他的酒楼是全国连锁店,在郑州建两个酒楼,生意一直不错,没有必要通过“领导专座”这种危险、敏感的形式炒作。对法院的判决他们表示满意,因为他们确实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给有关部门和单位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愿意向对方道歉,并努力通过各种方式消除影响。

就有关东坡眉州酒楼是否涉嫌商业炒作之事,中原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张绍辉认为,不管该酒楼私自挂牌子的本意如何,这种行为已构成了侵权行为。虽然酒楼的这种行为是商业经营中一种新生事物,有关的工商法律法规中对此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却是一种不正当的经营手段和方式,应该受到处罚。

“领导专座”不可效仿

针对关于这次“领导专座”事件,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张乾认为,中原区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表明了我国执法单位的文明进程。如果按一惯的思维方式,行政执法局完全可以依靠自己手中权利来解决此事,并对被告进行处罚。但执法局却没有擅自这样做,而是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这说明行政执法机关的行为已经走向法制化了。

同时,张律师提醒一些商家企业,在商业经营中,做广告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要求异追新,且不可效仿“领导专座”,到头来不但败了官司,而且也不利于自己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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