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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5月19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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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际行动证明一切

——记延川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高志远

他,严格执法,勤政廉洁,作风过硬,善待群众,公而忘私;他,不求名利,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奔波、拼命、无怨无悔,默默奉献着他应奉献的一切。他就是被评为延川县首届劳动模范的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高志远。

高志远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坚持“求实、创新、奉献”的信条,把工作看得高于一切,坚持如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为工作倾注心血,无私奉献,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青春年华谱写了无愧于事业,无愧于人民群众的人生篇章。

他在工作中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是延川县政法系统公认的“笔杆子”,在他调入城区中队以来,交警大队的多数材料均由他草拟把关,写有《当前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城区交管工作对策》、《实施“畅通工程”的几点思考》、《如何当好一名政治指导员》等,在县政府内部刊物上进行了载发,也受到县上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具体工作中予以采纳应用,也有效地指导了交管工作。

他在队伍建设工作中,亲自带领干警上岗执勤,并坚持每周一、三、五组织干警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天早上7:00都能看见他警容严整地站在县城十字街,要么全神贯注地疏导交通,要么清理乱停乱放,要么纠正违章;经他之手共调处交通事故千余起,无一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他调入交警大队五年来,从无向大队财务额外报销过一分钱的条据;有时晚上的11、12点,他刚刚熟睡,哪里便道上发生堵塞,只要一个电话他便爬起来奔赴堵塞地点进行疏通,有时一直忙到第二天;他全年几乎无缺勤,在辖区的路段上经常能见到他的身影;无论休息日还是节假日,只要有事他都亲临事故现场。2004年大年初二,高志远难得和家人团聚;然而事与愿违,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传来:“眼岔寺沟一辆吉普车翻车造成4人当场死亡”,险情就是命令,高志远转身欲走,妻子说“吃了饭再走吧,你身体有病,不吃饭怎么行”,女儿喊道:“爸爸,您可别动死尸”,但他笑着对女儿说:“爸爸穿着警服,能站那不动吗”,高志远就这样毅然的赶赴事故现场,此时,他已完全忘却了自己是一位糖尿病患者。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但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这是一位人民交警应该做的。

就是这样一位不懂索取只知道奉献的人,参加工作十余年来,年年都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模范党员等光荣称号。

对于以后的工作,高志远会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交通警察,他要不负这一光荣称号,在学习中,他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中,他要兢兢业业,严于律己,起到有效的带头作用,为延川县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吕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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