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举报电话
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快举报
本报讯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惩治犯罪、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依法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刑罚的正确执行和司法公正,不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和社会的稳定,损害了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为了彻底清理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遏制监管场所内发生的司法腐败,从2004年5月至200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要求,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省院及10个市人民检查院受理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举报电话。
提倡实名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将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和纠正的情况。
现将受理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029)87292686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029)87635771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0917)3466282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0910)3363032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0919)3286316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0913)2184305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0912)3682349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0911)2989152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0916)2526647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0915)3112815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0914)2313605
(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