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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6月02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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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工门诊有了附加险

本报综合消息 从本月起,广西柳州市的职工不用再为门诊自费负担过重发愁了。该市新增的职工门诊医疗附加保险可以解除他们的忧愁。

按柳州市原有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45岁以下相对年轻的人员门诊看病要花自己个人账户里的钱,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用完个人账户后,其余费用就属自费了。45岁以上人员门诊用完个人账户累计相对应起付标准后可以进入统筹,但因情况不同仍需要个人负担不同的费用。

新增加的职工门诊附加保险则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为前提,可以单位或个人方式参保,门诊附加保险按医疗保险年度进行征缴和结算。保险费每人每年度100元,一次性缴纳。45岁以上(含45岁)人员及重病人群因在门诊就诊时,在医保收费系统中记录的自费金额,当年度累计达到300元后,由本保险按比例赔付。45岁以下在职人员因病在门诊就诊时,在医保收费系统中记录的自费金额和医保范围内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含个人账户支付的费用),当年度累计达300元后由本保险按比例赔付。

■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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