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警惕“职业病”
·南山侯·
近闻一同事的儿子因商务需要将出国,这天路上相遇,就顺便道了声贺,并问出国护照可否办好。同事笑着说,办好了,办好了,只是中间曾出点小麻烦。原来,按照程序,公安机关要到本人单位调查申请人相关情况,这只是例行公事罢了。殊料负责调查的警官不先说明来意,却一脸严肃地问单位上有无××这个人。单位办事人员以为同事儿子犯了什么案,即推说“不清楚”。待后来弄明白对方来意,原来并非坏事,而是好事,才证明有此人云云。同事不无困惑地对我道:这警察也真是的,来办“好事”态度也这么凶!我不禁一笑:别奇怪!这叫“职业病”。
应该承认,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司法为民”的今天,包括公安机关人员的服务意识,以及工作作风等都有了明显转变。但如何克服长期形成的特权思想,纠正盛气凌人或高高在上之类“职业病”,则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加强服务意识教育,提高执法队伍和其人员素质)。自“五四”以来,我国革命史上一大缺憾,就是反封建思想不那么彻底。尤其是封建特权思想,对握有一定权力者来说,可谓臭豆腐,其名虽臭,吃得来倒蛮香的。这种“实惠”,不仅造成某种特权“职业病”,且会成为枉法、腐败的一大“病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在患有特权“职业病”者意识中,却往往是不把自己包括在“人人”之内的,甚至变为一种滥用权力,伤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利器,或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则难免会对我国的社会公平、民主制度和法治建设造成极大障碍,甚至危及执政党地位。如此看来,荡涤封建特权思想,立足司法为民,不失之为医治上述“职业病”的一味良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