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计生委称
严查永寿县计生乱收费
本报讯 本报昨日刊发的“永寿县计生局乱收费引起群众不满”一文引起了较大反响,那么,永寿县计生局的做法是否合法?记者为此电话采访了陕西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刘处长。
刘处长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条例颁布后,国家废止了一切押金性收费。申请办理生育证固定人口收1元钱的工本费,流动人口收5元工本费。永寿县计生局的收费属违规行为,省计生委将严厉查处,坚决刹住以罚代管之风。他表示,省计生委要针对永寿县的错误做法现场处理,并欢迎媒体监督。
记者随后查阅了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形式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征收标准。第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本报记者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