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寻根溯源话沧桑
在我省煤炭生产和煤炭工业发展史上,使用农民工的情况由来已久,源远流长。
据铜川、澄城等地的老矿工介绍,解放前至解放初,当地的大小煤窑用的采煤工都是贫苦农民,主要是河南、安徽、山东等地逃荒来的农民,以河南人居多,当地的城市贫民和当地农民下井挖煤者甚少。解放后国家大力发展煤炭工业,新建的国有矿招收的都是国家企业固定职工;对私有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在那里从业的外地农民也大都转为地方国有矿的固定工。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作为企业主人的国有煤矿职工,以矿为家,艰苦奋斗,为保证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用煤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采煤是一个有一定风险的特殊行业,其生产的主战场在地下,生产的对象是地层深处的煤炭和岩石,生产的过程中随时面临着水、火、瓦斯等多种自然灾害和意想不到的、突如其来的地质变化的威胁,而且从业者劳动强度大,体能消耗多,加上煤尘和井下其他不利环境对身体的摧残,正常条件下在煤矿干采掘10年以上的工人,就要相继退出生产一线。据下峪口煤矿对七十年代入矿的退休老采掘矿工的调查,有25%是职业病患者或长期病号。这不但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给煤矿工人本人也带来终生痛苦。
鉴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煤炭企业用工制度的上述弊端,1982年国家将煤炭企业招收固家工制改为招收有期限的农民协议工制度。以铜川矿务局为例,该局当年首批召收农协工640名,1983年招收2700名,1984年招收1400名,1985年招收3000名。从此成为一项制度,每年都招收、轮换一批农民协议工,从而使农民轮换工在采掘一线占到主导地位,最多时全局农协工人,占到采掘一线工人总人数的74.1%。据记者在渭北和陕北的部分国有统配矿和地方国有矿了解,一线采掘工中农民工也占到50%至90%。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省农民煤矿工的猛增,与乡镇个体矿的发展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由于改革开放带来经济的大发展,使煤炭供应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上政策的导向与利益的驱动,于是和全国各地一样,80年代初在我省的产煤地区也出现了乡镇、个体一齐上煤矿的局面。到1985年,全省的小煤矿、小煤窑达3200多个。每矿按40名从业人员估算,全省仅小煤矿这一块就达12.8万人。而这些乡镇、个体矿的用工,几乎100%的是农民工。经过1994年以来的治理乱挖滥采和行业整顿,我省现在仍有乡镇个体煤矿800多个,年产煤4240多万吨,占到省内煤矿企业年生产量的54.5%。在榆林那样的产煤大市,民营矿占到本地区煤矿企业产煤总量的90%。尽管对民营矿从业人数近年尚无精确统计,但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全省在这类企业从业的农民煤矿工不下七八万人。
民营煤矿和个人小煤窑有浪费资源、生产效率低下、设备条件差的一面,但也有管理和用人机动灵活的一面。经过行业整顿、引进外地资金及技术设备改造。有的民营企业已上到一定规模,在经营管理和农民工使用等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全国煤矿,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大量招收农民轮换工,较之过去的招收固定工制度有如下优越之处:其一,有利于保护劳动力。招工招来的农协工,95%都是20岁左右的小伙子,他们年富力强,精力充沛,而且协议是按三、五、八年签定的。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在井下干采掘年限较短,绝大多数协议工在返回农村时是健康的,一般不会患严重的职业病;其二,保证了企业用工的自主权。招收农协工使企业在用人方面突破了国家统配统招的限制,可以按企业的需要决定招多少人,决定对招来的协议工是否延长或终止协议。同时农协工不存在办户口、盖家属楼等问题,采掘一线工人老化的问题也得到根本好转;其三,较好地稳定了生产一线工人队伍。煤矿企业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采掘工人倒流现象严重,而农协工签协议时就明确是从事井下一线生产的,这样就从制度上确保了一线生产工人的稳定,杜绝了走后门调出采掘岗位到井上或机关的不正之风;其四,保证了原煤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减轻了煤矿企业负担。
随着国有煤矿大量使用农协工和数以万计的农民工涌进民营小煤矿从业的趋势,也的确带来不少新的矛盾和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但记者采访过的煤矿企业工会、劳资部门有关人员,大都以为这是改革的趋势和煤炭事业发展的必然。
本报记者 杨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