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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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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多生”转向“奖励少生”

我国计划生育工作试行利益导向机制

本报综合消息 在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处罚多生”的计划生育政策,将被“奖励少生”所取代。从今年起,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将得到政府的奖励扶助。

根据部署,我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自今年起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西部5个省(市)和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9个中部省份的9个市(地、州)以及贵州省遵义市进行。此前,部分省份已经启动了试点工作,并将部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农民手中。

7月27日,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在中国人口第一大省河南省的焦作市率先启动。30名农民高兴地领到了存折,上面有2004年度的奖金600元整。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奖励少生,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项创举,标志着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机制的重大转变。”人口专家刘俊哲说,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昭示着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更加尊重人权。据悉,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取得经验后,这项工作将逐步在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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