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针对部分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参加医保难问题出台规定
困难人群缴费比例降低
本报讯 解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是完善我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重点工作。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我省11个市区14.7万名下岗失业人员、2.1万名政策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18万名困难企业的职工已纳入到了医保体系。
据了解,为着力解决我省困难人群参加医保的问题,省上对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下岗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作了由财政按缴费比例划拨到经办机构的规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及时对政策进行了完善,降低了缴费比例,由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例缴费调整为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比例缴费。在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列入国家计划实施破产的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保险费,按破产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和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西安市为7%)计算缴费10年。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一次性不足拨付的,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分年度拨付到位。
同时,为确保省属破产企业顺利参保,省政府又协调财政、经贸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列入国家计划省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分期支付具体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了省属以下政策性破产企业由于资不抵债,确需财政托底的,欠交和应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统筹费,由同级财政按平均数分10年拨付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针对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难的问题,省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地采取降低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先建立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办法,使困难企业职工能够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朱碧波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