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谁动了20亿国家医院储备金
8月,署名“毛江雨”的读者(几位知情人的联合署名)反映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管理存在漏洞。
几位知情人称,这一领域的主要问题在于:承担国家医药储备的指定国有医药企业,对医药储备资金的使用另作它途,致使国家陆续投入的20多亿资金所剩不多,在国家出现灾情时往往不能满足救急之用。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毛江雨”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救灾医药储备的问题
一位原在国家医疗储备体系内担任某一层级负责人的官员很早就发现,尽管国家每年拨付大量的资金,但往往有灾疫和突发事故出现时,医药储备工作人员便陷入手中无药的困境。曾经在要钱时积极踊跃的储备医药企业,在被要求往灾区送药时,往往推托没有。
中国的医药储备制度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当时,为适应战备需要,国家拨出两亿多元专款,在全国修建了13个药品储备库,创建了我国的医药储备。其后,医药储备的作用,由单纯的战备,逐步扩大到战备、外援、救灾、防疫和应对突发事故。
国家为此几次增加拨款和安排外汇指标,至1990年代中期,医药储备资金已达20多亿元。在1998年之前,这项工作由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后来的主管部门分别是原国家经贸委和现在的国家发改委。
中国的医药储备长期以来的模式是:确定几家大的国有医药公司作为医药储备单位,根据国家灾疫趋势的需要,提出储备药品清单,连同大量资金,一起安排到这些公司。承担国家医药储备的公司的职责是,必须按清单备好急救药品,这些药品可以按规定的比例在市场上流动、更新库存,但在国家出现灾情时,必须按时按量向灾区提供。
但是,灾害真正到来时,这一应急机制却往往不能发挥作用。这位官员举例说,上世纪90年代,湖南、广西、贵州曾频发大水,每次地方上来人要钱要药,都让医药储备人员高度紧张。1996年,广东发生灾情,广东省医药局局长带队来到北京要钱要药。医药储备工作人员要求几个大公司赶快调剂救灾药物,可这些企业都不干。而就在当年,国家刚刚拨付了几千万元,分给了各大医药企业。但广东来的求助者就是拿不到需要的药品。
国家严格规定,救灾医药储备资金是周转性资金,不是救济资金,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准挪用。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必须对这笔资金的安全负责,要做到保值、增值。受灾地区获得药品后,必须在灾后原数返还资金。也就是,医药储备资金投入多少,就应该保持多少。现国家卫生部常务副部长、原财政部预算司司长高强曾多次对原国家医药局强调这一观点:“这笔钱用来救急,而不是救济,是周转资金,绝对不应该损失。
那么,钱到哪儿去了?
救灾医药储备资金去了哪里?
一份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的汇报材料中,巨大的资金损失被归结为以下原因:在医药救灾应急供应中,有一些应收货款收不回来;一部分款项在历次机构体制变动中划归地方或其他部门;不断支付各种必要的仓储、运输、管理费用;报损部分过期失效药品。
举报人“毛江雨”说,这其中,报损过期失效药品大可琢磨,的确有一部分药物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过期失效,资金报损。但有些细究起来却有很多疑点。比如,在1996年结束的普查中,一次报损黄芪(一种中药材)就达4亿多元。稍有医药常识的人都知道,黄芪是一种补气的中药。“救灾医药储备怎么可能安排这么多黄芪,难道灾害出现后要吃这么多黄芪吗?”
但“毛江雨”说,事情的另一面是还有承储企业的挥霍行为。按照程序,国家安排某医药物资供销总公司购买相关药品,在大笔的财政资金拨下去后,该公司再召开专业会议,安排其他公司来采购或生产。“但是,这样的会议常常是以开会名义游玩挥霍。”他说。
1996年,湖南、广东突发了比较严重的灾疫情。国家有关部门紧急协商,从已经安排到重点项目中的外汇指标内抽出一笔,组织进口一批急救药物。其中,一部分外汇指标(相当于一笔补贴资金)下达给一家承担储备任务的医药外贸企业,要求进口国内紧缺的急救药物。但是,这家公司竟用这笔外汇指标,私自进口了当时国内市场紧俏的热销药物,从中牟利。而且,所进口的药物,堂而皇之打着“救灾医药储备”的名义,蒙骗海关,偷逃了关税。
原国家医药局调查组曾经奔赴沈阳的一家医药储备单位检查库存,这家公司推托说打不开仓库的锁。从下午1点一直僵持到晚上8点,门终于打开,里面什么药品也没有,只是一包包报废的器械。仔细检查,居然是“文革”中农村赤脚医生用的器械包。医药公司称这些东西价值2000万。
在调查组负责人的质问下,被查单位支支吾吾说弄错了,救灾药物在另一个仓库里。但打开那个仓库,里面却堆满了当时市场上时兴的营养药脂肪乳,而不见救灾药品。
1997年6月,国家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对国家医药储备资金进行审计后,发现一些医药站专款未能专用,实际储备医药商品数量、价值与国拨储备资金相差甚远。
某市医药站共使用储备资金2246万元,但1995年实际储备医药实物735.9万元,仅占储备资金的330%,且规格与该站自定储备计划不符。另一医药站储备资金2091.9万元,1995年实际储备医药实物823.4万元,仅占储备资金的39%。仅两家医药站,就有2000多万元没有用于医药储备。
而在财政部1997年发布的《国家医药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中,规定“为确保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有效使用,在没有发生特大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国家拨付的医药储备资金,应有资金总量的70%以上以实物形态储存在储备企业”。
审计署查出新问题
1990年以来,我国的水患、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明显增多,为了改变当时医药储备供应的困难局面,国务院于1997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改革与加强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由于现行国家医药储备采取中央一级储备、静态管理的体制和管理工作不完善等原因,目前国家医药储备数量减少、救急水平下降,已很难适应保证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等紧急需要”,决定从当年起,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拿出资金,在我国实行中央与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医药储备供应制度。
这次改革改善和加强了医药储备工作的管理,但救灾医药储备资金的安全依然存在很大漏洞。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去年,原国家经贸委分管医药储备的一位领导突然发现,自1998年开始主管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原国家经贸委的财务账上,几年当中竟然没有救灾医药储备资金账目。这笔巨额资金的账目到哪里去了?经追查才发现,这笔资金居然在机关财务的账户外另建账户,由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的一位负责人自管自支。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位负责人曾做过财务方面的工作,他应当懂得这样做的后果。
前不久,国家审计署又查出,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管理的国家救灾医药储备资金中,有8000万元被悄悄改变了存储方式——由国家财政拨款改为居民储蓄存款方式。至查出时,这笔资金的违规存储已产生了约100万元的利息。
据“毛江雨”反映,许多年来,国家医药储备对口单位有五六家,这位负责人接手后,新增加了9家对口单位,资金的具体分配情况,别人不得与闻。
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后,这位负责人立即内退,并很快现身于上海的某集团,身居高位。某集团目前是全国最大的医药集团公司,据知情人透露,该集团即是这位负责人新增加的9个医药储备单位之一。
(刘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