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有感于北京公务员工资改革
杨子
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对公务员工资进行改革,公务员实行同级同酬”,消息说,这次改革要使科级、处级、厅级和部级人员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1万元。看完后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诚然,公务员的知识结构、用脑和操心程度,决定了其较高的工资待遇,这,百姓是理解的。然而,置人民整体收入水平而不顾,不看其工作政绩,一味脱离实际的提高薪金,就违背了我党“人民的利益为重”的宗旨,违背了“三个代表”的思想。
就在9月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北京的哥被逼成‘拼命三郎’生存状况堪忧”一则消息。文章说:的哥吴师傅上午10点出车,午夜12点20分收车,共拉活13小时300多公里,可除去各种费用,实际收入仅为39元。而这,是北京“的哥”的普遍现象,并且还有的哥疲劳致死的事情发生。也是今年7月16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在一次会议上披露,去年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不但没减少,反而增加了80万人。同时,900多万的下岗职工,有的靠二三百元,有的靠四五百元,维持着艰难的生存状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4000多名贪官卷走我国500多亿资金逃往国外;国家20亿医药储备金被挪用、挥霍;很多地方的灾后救灾款及国家工程款被贪污、挪用等等,充分说明,起码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的职责没尽到,甚至滥用!如此,却要拿比纳税人高几倍几十倍的工资,令人难以“心服”。
民主革命和抗战时期,我们党靠的是哪怕只有一个馍,也要掰开了分给群众的作为,使老百姓情愿牺牲自己的亲生儿子,也要保住八路军、新四军的战士,最终取得革命和战争的胜利;改革开放20多年之所以取得辉煌成果,同样是由于党和政府充分考虑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而北京市政府的这一“作为”不知其指导思想缘自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