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山阳警车谁在用
本报近日接到读者举报商洛市山阳县非法使用警车现象十分严重,记者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赶到山阳县调查此事。
他们能用警车吗?
记者于24日上午8时许来到县政府东侧的自来水公司,发现了举报人提供的“陕07299警”号车正停放在院内。随即见到公司经理石某,记者向其出示采访证明后问,“自来水公司目前是否在使用一辆‘陕07299警’号警车?”石经理向记者解释说,楼下的警车他们的确在用,但这辆并不是自来水公司所有。他们是临时借来使用,用完就还给县城关派出所。这辆警车刚刚使用了几个月,主要是为供水工程施工方便,自来水公司的车很少,拉不开,所以才借用城关所的警车。记者问其是谁同意借用警车,有没有相关协议?石经理称,这件事是县供水工程管理处同意的,并且与城关派出所签有协议,但却给记者拿不出来。并说城关派出所马上就要收回此车,这个情况请记者询问城关所的常涛(音)。
上午8时40分,记者赶到县委农工部,同样见到了群众举报其使用的“陕03689警”号车。但农工部部长拒绝接受采访,要记者与县委宣传部接头。见到宣传部长后,对方要求先了解情况,然后再说。大约10分钟后,宣传部长回来向记者解释说,“陕03689警”号车是农工部在使用,主要原因是该部门比较穷,原所有方县政法委使用该车的年限较长,遂借用给农工部使用,主要是用于下乡开展工作方便,刚借用了四五个月。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