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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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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酒后做手术 孕妇惨死手术台》有续闻

南郑县卫生局表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报讯 本报9月21日第一版刊发的《医生酒后做手术孕妇惨死手术台》一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一些热心读者纷纷打来电话询问此事,有不少读者及患者向本报反映,麻醉师李某无正式行医资格。

9月27日记者到南郑县卫生局进行采访,卫生局来副局长说,麻醉师李某只有助理执业医师证,做手术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才能操作,没有独立操作的能力,李某这次是私自行医,没有医师的指导。记者了解到李某曾因多次私自行医受到所在单位的批评和处罚。来副局长还表示:此次事件要按规定严肃处理,计划下一步要通报批评,并准备在南郑县卫生系统召开乡镇卫生院院长会议,学习医疗管理制度,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据悉,向死者家属赔偿的8万元已基本到位。 汉中记者站 溪波 木河

实习生 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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