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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11月08日
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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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7月高油耗车禁止生产

本报综合消息 从明年7月1日起,国内销售的每一种新车型,都须向检测机构提交燃料消耗量的认证申请,达到法规标准才可上市销售。近日,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制》。这个中国汽车行业首个油耗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百公里消耗燃油的最高指标,对于到时没有达到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制》涉及汽油和柴油为燃料的汽车,暂不包括气体燃料车。其将分成两个阶段实施。对于新开发车型,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而已经获准生产的车型分别比新开发车推迟一年实施。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

专家表示,新标准的实施有望减少因为汽车保有量日益增加而能效较低所带来的能源浪费。2003年,中国车用燃油消耗达到7000万吨,相当于全年石油消费量的1/3,实施这个标准后,现有的油耗水平将降低5%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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