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企校改制不是高收费的理由
·安永杰·
某国有企业对其子弟学校实行了股份制改造,过去一向由企业负担教职工的工资,现在通过对学生实行高收费来弥补,过去一向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一下成了“高价生”。对此,职工反映强烈。
毫不忌讳地说,眼下有不少国有企业的子弟学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甚至,有的学校生存面临严峻考验。一方面,一些企业为了所谓的精干主业、千方百计地给子弟学校“断奶”,通过逐年降低教职员工的收入来刺激学校“找米下锅”。另一方面,面对社会上私立学校的异军突起,丰厚的待遇,致使部分教学能手开始“孔雀东南飞”,也造成了为数不少的好学生开始“流失”,这样以来,生源短缺,尤其是好学生外流,让子弟学校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
面对此,一些企业领导不是通过制定政策从加强对子弟学校的管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入手,而是想着法子甩包袱。还美其名曰:这是国有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对子弟学校实行“公改私”,通过提高收费标准,把企业负担转嫁到学生及家长身上。不仅让“一费制”美好愿望落空,更重要的是有悖于国家法律法规,剥夺了中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可笑的是,就是这样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做法,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竟然能点头批准,改制成功。
可以说,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子弟学校如何改、如何办学的矛盾会日渐凸现。其实,国家相关部门早已有言在先,国有企业子弟学校应当移交地方政府及地方教育部门接管。然而,由于缺乏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于是,这一问题仍属于一个“盲区”。不过,无论子弟学校如何改,如何变,万变不离其宗,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不能变,这就是中小学生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不能变,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孩子们这一权利不能改。如果谁敢打着对子弟学校进行改制的旗号,把注意打在学生及家长身上,向学生收取高额学费,这不仅是对中小学生义务接受教育权利的侵害与剥夺,同时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蔑视与挑衅。
借改制之名,高收费为实。这是乱收费的新动向,这种乱收费较以往比,具有更大的欺骗性与危害性,更应引起社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