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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11月18日
经济·生活
02

应加强对旧家电交易的管理

编辑同志:

如今,城市街头的家电“收旧”队伍日渐强大,一块“高价回收旧家电”的牌子,一辆嘎吱作响的人力三轮车,就操起了收旧的行当。但在旧家电回收、销售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些让人担忧的问题:

一是因旧家电价格低廉,很受农民欢迎。他们将回收的旧家电做些包装,并将电器故障进行简单修理就卖给农民。许多带“病”的家电当场试机时也许没问题,但用不了多久就不能正常运转了。

二是一些本该报废的家电进入旧货市场,转卖给农民,这给消费者带来潜在危害。如废旧电冰箱超期使用,根本起不到制冷的效果;再如一些废旧电视机,极易引起爆炸,对人身安全随时构成威胁。

三是某些旧货市场已成了犯罪分子销赃的窝点。一些犯罪分子以回收旧家电为名行盗窃之实,将盗窃来的电视机、VCD等赃物拿到旧货交易市场进行倒卖,以达到销赃的目的。一些旧货回收市场的老板只顾赚钱,不问货物的来龙去脉,使犯罪分子销赃有了可乘之机。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如果不加强旧货市场的管理,难免会让一些收旧者钻空子,坑害消费者。必要时候还可以成立一个旧家电回收、销售中心(公司),使零乱的个体“收旧”业逐步趋向集团化,这样一来也方便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消费者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买“二手家电”一定要小心谨慎,付钱时别忘了向出售方索要发票,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

南郑县民政局 何祥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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