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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国企老总薪酬将受职工监督
本报讯 “要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实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防止差距过大。”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中央企业“要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水平的比例关系。要充分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既要调动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又要调职工的积极性”。
近年来,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与职工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有资料显示,2002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平均薪酬与全部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相比为12倍,2003年就扩大到13.6倍。
在部分国企中,存在着管理人员特别是厂长经理与一线普通员工收入分配差距大幅度拉大的现象。一些高管薪水越来越高,而普通职工收入越来越低的情形比较突出。
对此,李荣融表示,“要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贫富过于悬殊,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因此,要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实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防止差距过大。“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要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