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包头至延安为何不能“一车直达”
·李忠春·
据《人民日报》报道,内蒙古包头至陕西延安的铁路,历经40年几代人艰苦奋斗终于修通。但是两省人民做了几辈子的“一车直达”的旅游梦却圆不了。原因何在呢?原来包头至神木、神木至延安,两段互不相属,各归一方。这头的人要想去另一边,中间得住宿转车,几经折腾,速度还不如长途汽车快呢!
现实生活中,这种有形的“梗阻”很是多见,这里不去赘述,其实,无形的“梗阻”更是不胜枚举。产于一地的质优价廉产品,要想销往另一地,有时就难于上青天,一道道地方保护政策成了无形的障碍。同样是办理户口,找这个民警办只需四道手续,而找另一民警却可能是五道手续。昨天去一个部门办事,找老张说好了如此这般就可,但次日老张生病没来,只好找老李,情况却发生了惊天大变,节外生出很多枝蔓,事情就办不成了。如此等等。这些看不见的道道“梗阻”在人们面前,把办事的人挡在了门槛之外,任你咋说都没用!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法规制度不完善,存在着漏洞,法制的刚性不足。本来法规的解释只应有一种,但却留下了各种各样的说法;本来应当互相接合的制度,却接合不上,给执行者留下了一大段空白,让他去随意填写;本来只有一条道能到达办事的目的地,但各种小道却也能条条通罗马。二是监督制约机制的不严格。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无序的执法环境必然是杂乱无章的。实际上,这些现象背后都是权钱交易。如果对这些并不复杂的腐败现象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谁还敢如此胆大妄为?
对于树木,不直则曲;对于人体,不通则痛;对于社会,大路不通只好走小路,正门进不来,只好走后门。
市场经济应是法制经济,社会生活也应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办什么事应当有各种法规制度制约着,规范着。什么事可以办,怎样办,办事程序和方法都是透明的。人们有理由要求,坚决打通这些阻挡日常生活的种种有形无形的“梗阻”,还人们以公正和公平,秩序和规则,顺畅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