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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2月04日

陕西工人报北国周末-头版 导读 周至一桩官告民案件凸现法学新课题 广告 葫芦僧判葫芦案 三年六审理还乱 法律天平千万不能倾斜 “民主之窗”何时能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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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周末-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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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僧判葫芦案 三年六审理还乱

——一起普通伤害案久拖不决症结何在

3年前的2002年元月11日下午6时多,位于咸阳市的中铁20局工贸公司总经理陈大生在下班途中被人用钢管打伤,后很快被人送往该局职工医院,一个多月后,打人者被缉拿归案。依照常例,这桩线索单一,目标明确的伤害案件,如能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理念,其结论应该不难作出。

然而,令常人难以想像的是,本案从事发至今年2月1日,在长达三年零二十天的时间里,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用了较长时间的公开开庭审理,长时间休庭,继而再开庭,直到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检察院的抗诉后的再审,先后上下共开庭六次,却仍无法定案。尤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按一审判决执行的两被告冯建刚及其妻分别被判的一年、一年半的刑期限已满多时,而法院却还在该二人到底有罪与无罪上举棋不定,在有无犯罪的证据上辨认不清。

早在2002年的案发初期就查明,打人者为个人行为,且打人动机明确,系为他朋友报私仇;打人者与被打者早就相识,且早有作案构想与行动。

然而,打人者的身份特殊。他是与被打者一起搭班子共事的公司党总支书记冯建刚的妻舅。而打人者在作案前又接受了其外甥女——冯建刚妻子所送的一部手机。

于是,一个似乎顺理成章的公式就在侦察人员的眼前出现:书记与总经理有矛盾,便雇其妻舅行凶打总经理,书记之妻送给其舅舅的手机,是书记用来摇控作案的罪证。

当即,一桩治安伤害案件,变成了书记雇凶;仅此有人还嫌不够劲,又将它与正在进行的企业改革联系上,说书记雇凶打总经理旨在破坏企业改革!

一上到政治,不少人表现了空前的热情其行动更显得神速。党总支书冯建刚在公安机关未办任何法律手续就被以监视居住为名,突然被侦破人员带到某宾馆审查,后几经辗转,关进了公安分局刑警队在地下室接受审问。紧接着,其妻也和丈夫一样,在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公安机关以监视居住为名先带往宾馆审查,后辗转进了刑警队的审讯室。

有媒体也闻风而动,在未作认真调查的情况下,一份事实不清的材料很快送到有关领导的案头。不甘落后的另一家媒体,还以耸人的大字号通栏标题《书记雇凶杀总经理掀起惊天波涛》,不惜用大半个版的篇幅,将所谓“始末”展现给世人。

冯所在企业的有些领导,积极指导和支持对此案的侦破。企业保卫部门也全力以赴,很快将按程序理应先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的案件、越级直送渭城区公安分局大案中队。企业某一负责人在众多职工下岗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公开许诺只要拿下此案,他们将出资50万元重奖有功人员。其它象通讯、交通、食宿费用等,凡破案所需,企业都无偿提供资助。

然而,定案的一个最基本要素——雇凶的证据,虽经过十几天审讯,有关书记雇凶的证据却未找到丝毫。

为了尽快拿下此案,就必须找到书记雇凶的证据,而为了找到证据,有关人员最终采用了非法、甚至违法的手段。

纸是包不住火的。从古到今,凡用逼供刑讯搞出的口供,最终却靠不住。

冯建刚及其妻在严刑逼供下,按侦察人员口径作了交待,躲过了可能遭到进一步的皮肉之苦。但在正式刑拘后的当天、到看守所即向住所检察陈述了在刑警队被屈打成招的遭遇,请求核查。在渭城区法院于2002年7月26日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中。冯建刚夫妇当庭系统地陈述了他们口供产生的经过,提供了能作证的在押人犯,展示了他腿上被打留下的依稀可辨的伤痕。全面推翻了在棍棒下形成的口供。

逼供搞出的口供,哪有不出破绽的道理。

半个月时间里,据冯建刚及其妻在一审法庭陈述,侦察人员在找不到他们雇凶的任何证据后,在刑警队对他们进行了长时间的刑讯逼供。其手法有拳打脚踢、用凳子腿砸、紧手铐等。还在他们夫妻二人间进行骗供、诱供,如对冯建刚说你妻子已交待了,你个大男人不要脸,把事往老婆身上推;对冯建刚妻子又说,你丈夫已承认打人是他指使的,你只要承认,就可以放你出去。还说,你70岁老母现已病危,两个幼小孩子无人管,你只要承认,就放你出去管孩子,照看你母亲等。冯建刚夫妇二人在一审法庭的这些陈述,在后来多次的庭审中得到部分人证和物证的支持。从而,渭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在地下室取得的口供,在一审法庭上被冯建刚夫妇以逼供、诱供、骗供非法取得而全面否定,他们还要求法庭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庭审中竟发现控方有两份无出处的口供和证言,足以看出此案证据的不真实程度。

从此后,在控方提供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继而冯建刚夫妇到底是否雇凶,便成了控辩双方的焦点。冯建刚一方认为,既然没有证据雇凶,他何罪之有?控方至今拿不出冯建刚雇凶的证据,但坚持认为冯建刚有罪;法院见不到冯建刚雇凶的铁证,但不知基于什么原因,硬是在有罪无罪这一关键问题上举棋不定,一拖再拖。

更有意思的是,案件拖到今日,原被告双方都对法院表示不满,据说咸阳两级法院之间也互有埋怨,各有难言之隐;检察院则启动抗诉的程序,表示了对法院的态度。

在法院内部,因此案而受牵连、被指责、挨处分的也大有人在。咸阳市中院的张林法官与一名法医,在陪陈大生赴上海鉴定伤情时到苏州市观光旅游,因吃、住、行、玩用了当事人提供的资金受到纪律处分,成为省高院通报的全省三大法官违法事件之一。还有些法官明知当事人在伤情鉴定中作假,向法庭提供假证据而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引起不少人质疑,使得一些人谈起此案讳莫如深。据说此案还引起陕西省及咸阳市党政领导及司法界的关注。

一桩简单的伤害案,跨度长达三年多,开庭审理了六次,引得多方关注,上下不合,好多人不服气,还说明了什么,到底根在何处,症在何方?不知法院方对此有何感想。

在新的一年已进入二月的时候,关注此案的人们,衷心希望相关法院对此案能作个了断!

□工人日报记者 岐山 本报记者 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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