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5年03月02日
头版
01

发放助学贷款不得设限

据人民日报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召开电视会议,要求各地分支机构加快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贫困学生在新学期及时拿到贷款。各经办银行新老国家助学贷款要衔接好,任何银行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不得设置规模和资金限制。

新政策规定,各地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可以用市场化的补偿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贷款银行。商业银行只要经银监会批准、具有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资格,就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投标。补偿率根据银行当年国家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有一个上限。如果银行贷款管理得好,补偿率又比较合理,银行投标就会踊跃。

为了实现贷款风险共担,新政策还建立了风险补偿基金。该基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专户管理,按银行贷款当年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经办银行以风险补偿。高校承担的50%,与该校学生的还款违约情况挂钩。如果还款违约率高,高校就要多拿钱,这样加大了高校贷前、贷后的管理责任。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