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与咸阳联手保“省门第一路”安全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8.11”机场高速公路咸阳东站收费员遭油罐车司机群殴事件日前得到公正判决。涉案的三名案犯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和管制等。
去年8月11日上午,刘全文及司机驾驶陕D14051油罐车,通过机场高速公路咸阳收费站时,因发放通行卡一事,刘全文与发卡员发生口角,打骂收费员,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厮打,导致收费员薛刚等三人颅脑及胸部受伤。事发后,咸阳市公、检、法机关联手,迅速破案,刘全文等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受到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管制六个月的判决和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的处罚。
据了解,我省高速公路投入运营以来,拥堵收费站、殴打收费员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往往由于少数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从调查到审理都相当困难。这一次在咸阳公开依法审判的群殴事件极大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省高速集团机场管理所张有林所长介绍说,这起群殴收费员事件的快速解决,有效遏制了高速公路逃费、闯关行为的发生,对维护“省门第一路”形象,确保司乘人员安全、快捷的行车环境起到积极的震慑作用。
(马跃 张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