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4所军校将招无军籍学员
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总政治部有关部门获悉,为适应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需要,从2005年起,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将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无军籍学员。被录取的学员在校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无军籍学员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与军校其他学员基本相同,但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须与院校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