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5年06月29日
头版
01

省卫生厅紧急通知

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本报讯 昨日,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严禁从无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疫苗,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施预防接种卫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类预防接种点要严格按照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数量及预防接种程序规定的年龄、剂量、次数、间隔、方法、部位进行接种,避免错种、重种、漏种,决不能随意扩大接种人群和接种数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部分地区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卫生厅备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针对安徽省出现的接种甲肝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省卫生厅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必须从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购进疫苗,严禁从无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疫苗。

本报记者 焦晓宁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