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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7月04日
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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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验收就卖房“只因住户心急”

——南郑一商品房众住户一年多拿不到房产证

本报讯 近日,南郑县周家坪汉山路两栋商品房住户向记者反映:他们买的房子住了一年多拿不到房产证。

随后,记者采访了一住户王某。王某说,他们买的是南郑县农机公司开发的房子,买的时候农机公司的人说房产证很快就会办下来,但至今仍未拿到“房产证”,他觉得掏了那么多的钱,却拿不到房产证,自己的权利无法保障。

对住户反映未拿到“房产证”的问题,记者到南郑县房管局采访了住宅与建设管理科的张科长。张科长说,住户反映的未拿到“房产证”问题属实,办房产证房管局必须检验开发商前期手续的合法性,及竣工后五大责任主体的共同验收报告,这些手续开发商还没有提供,所以房产证没有办。

没有经过验收,为什么90%的房子已售出并大部分已入住?随后记者采访了南郑县农机公司的李经理,其解释是:由于住户住房心切,在部分小的工程设施没有完善前就住进去了。并表示他们的工程质量不会有问题,工程验收的五大主体全程参与了他们的施工过程。但采访中,记者并没有看到五大主体全程参与的相关证明。即使就像李经理所说的“住户住房心切”,但房子已盖好近两年,房产证仍未办下来,其中原由记者不得而知。

根据《建筑法》第61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南郑县农机公司将未经验收的房子买出,使得几十户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入住,住户的安全和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住户何时能拿到房产证,过上舒心的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钟静 溪波 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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