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程序(试行)》出台
给不规范改制企业戴上“紧箍咒”
本报讯 近日,省国资委制定下发了《陕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程序(试行)》,不规范改制行为将受到约束。
国企改制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既要积极探索,又要规范有序。《程序》规定,国有企业在改制时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或国有企业改制致使国家失去控股地位时,应按照该程序操作;国有企业改制可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应严格遵循成立工作机构、改制立项、信息发布、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定价管理、方案制订、民主审议、方案申报、方案审批、资产处置及股权管理、交易管理、委派产权代表、党团工会组织的设立、登记变更、档案管理等一系列改制工作程序,规范进行。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程序》的出台,对我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在每一个环节上,都要求做到依法运行、规范透明、落实责任,防止和克服改制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实习生 计楠楠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