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俊兴·
一名毕业于某名校的本科自考生,因假冒该校博士生而被某单位当作高级人才引进聘用。事情败露后,招聘方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5年。这例因学历诈骗而获刑的案件,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反响。人们在叹息的同时,也引发了深深的思考。
上述事例说明,应该且必须对失信、作假、欺(诈)骗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罚,才能使“信用极度缺失”和作假欺骗等不良现象有所遏制,为建立诚信和谐的社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