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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8月01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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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崇印复职请求达成调解协议

本报讯 本报7月4日报道的《韦崇印要求复职仲裁被“踢球”》一事有了最终结果,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西安市冶金机电工业培训中心职工韦崇印因停薪留职要求恢复工作与单位发生争议。申诉到人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均不被受理,来回“踢球”。韦崇印只得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西安市机电化工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协助培训中心为韦崇印补办工资基金手册,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韦崇印档案工资,按规定为韦崇印建立医疗保险手续,需补缴的养老、医疗统筹费用由韦崇印承担;为韦崇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韦崇印承担;如果韦崇印提前退休不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西安市机电化工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协助培训中心将韦崇印调往公司管理的下属单位,养老统筹及医疗保险由韦崇印与新单位协商,西安市机电化工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依照国家政策予以协调。

■本报记者 焦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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