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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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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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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在富豪面前为何疲软

梅岭国家森林公园是江西省南昌市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园内绿树蔽天,秀色夺人。然而,拥有三亿资产的江西某民营企业家却在这里公然毁林修建豪华坟墓达三年之久。面对这一起典型的违规建墓行为,南昌市湾里区林业部门和民政部门都表示,“根本无力阻止这一行为”,“人家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4月17日《新京报》)

事实上,对于该富豪的这种违法行为,法律早就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比如,森林法第四十四条就规定:“违反本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以及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林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当地林业部门完全应当据此而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比如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已经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作为国家的公权部门在富豪面前如此疲软呢?

思虑之下,无非有以下三种可能:

第一,可能缘于地方政府的畸形保护。

有些地方为了经济发展,往往对来本地发展的富豪法外开恩,即使富豪在法律上有一点越轨行为,也会睁只眼闭只眼,还美其名曰,为了优化投资环境。媒体不也曾报道过,有的地方甚至划定特区,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公检法不能轻易进入特区执法吗?面对地方政府对富豪的畸形保护,作为公权部门,要治理少数富豪的越轨行为,的确会感到力不从心。

第二,可能缘于富豪的政治身份。

中国有句古话,学而优则仕。现在看来,是富而优则仕。富豪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往往会在政治上有所诉求,比如担任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或带有政府色彩的团体领导职务。政府也似乎乐意将这类头衔作为荣誉奖励给富豪。当然这未必一定是坏事,但有些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品格的富豪有了政治身份后,一下子成了执法部门的监督者,便开始无视法律,逍遥于法律之外,给执法部门执法带来阻力和困扰。

第三,可能缘于官商勾结。

曾经有一句“没有一点背景怎么敢开酒店”的狂言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这句话透露出了某些方面的真实——有些富豪背后的确有官员撑腰,有的官员也的确乐意为富人提供“服务”。正是有了保护伞,富豪才敢肆无忌惮,又怎么会把一个区的林业部门和民政部门放在眼里呢?

以上种种当然都是猜测,但无论是何种原因,公权部门在富豪面前疲软都不是一种正常现象,都是与建设法治社会相违背的。所谓公正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威严,都将是一句空话。

据报道,湾里区有关部门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如此简单明了的违规事实,竟然要成立联合调查组,足见对方是何等大有来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对执法资源的浪费,也不知道到底要调查什么内容,又调查到什么时候,最后会调查出一个什么样的结果,这些问题都值得人们关注。 (刘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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