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不宜及其他
□浩闻
西方社会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对影视等文化产品实行分级制度,有效地保护了他们的少年儿童。这一理智、先进的制度,没有得到我国文化、宣传部门的重视。直到今天,我国电影、电视剧的传播与管理仍混乱不堪。我们的孩子们,在“享受”色情、暴力、恐怖等下作文化产品方面,比美国、欧洲的孩子们要“自由”得多。
有人大代表提出这一问题,引起传媒与社会的关注。其实,早在1989年3月,广电部曾出台过一纸文件,意在限制未成年人观看某些影视作品。不料,这个文件贯彻落实的成果,只是兴起了一个“少儿不宜”的标注,而这一标注反而成了制作者、经销者的“导向标”和炒作点,为大赚黑心钱和毒害少儿服务了。
我注意到一种可怕的现象:几乎所有对平民社会,尤其是对弱势群体有利的中国法规,均不能得到有序、有效的贯彻落实;而那些可以为强势群体和权力团体带来福利、机会的法规、文件、土政策,均能雷厉风行、强力推行至实现特定群体利益的最大化。社会权力部门和执法单位,在无私利驱动和有私利驱动两种情况下,其效率、能量之表现,根本就不象是同一个组织系统,也不象同一个运行机制。
例子不必多举,证据都在人们亲历亲闻的生活经验之内。想想关于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国家赔偿、劳动纠纷、农民减负等法规、文件的遭遇,对比一下拆迁、城管、交管、捉娼、禁赌、征收提留、大额经济案件等方面的执法情况,足矣。
对社会对平民有益的事情,因其不利于某些人,往往是不提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而一些对社会对平民不利的事,却往往是不议而决,不宣而行,不通强行。听任娇嫩的“祖国花朵”惨遭腥风血雨侵袭的同时,生怕他们“被资产阶级思想所腐蚀”。对比之下,令人不胜唏嘘。
今年,我国继续保留已经落地的26个境外卫视频道,此外新增凤凰卫视资讯台、彭博财经亚太频道。新闻集团旗下的星空卫视,以及欧亚体育台也获得了落地权。目前为止,被允许在中国内地“有限落地”的境外频道已有30家。
何谓“有限落地”?“人民不宜”是也。以禁止、取缔民间个人、社区自行接受空中自由电波为保障和前提,通过现代技术让漫天飞驰的电波在大陆实现“按级分配”——按“国民等级”和国籍分配的“分级制度”。说具体点,就是允许三星级以上酒店和涉外小区、港澳台人士收看,不许境外电波进入寻常百姓家。据我所见,有些地方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副高”以上人员,可以持“级别证明”买解码器,交解密费,享受收看境外频道的“政治待遇”。也有不交费的,收不收费有线电视台自有分寸。
一进入高级酒店和涉外小区,就有了百毒不侵的身心,这依据的是些什么理论?你扪心自问这蠢不蠢?要说看境外频道受毒害,对港澳台同胞也得禁看才是,咱们凭什么不关心自己家的人呢?为什么允许他们看?从咱官员和他们的对等待遇看,分明是港澳台的中国人比一般中国百姓高出一头。
在当今世界,控制信息交流,愚蠢而徒劳。在一个强行规定收音机不得超过几个管的国度,断然成长不起先进的电子产业。我们以为资本主义制度阻碍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不无道理;如果我们及早认识到了极权的垄断与管制对科技、生产力发展是致命的,那么,原殖民地的同胞就不会高出大陆中国人一头了。
我们没有停留在只有“旗手”和“革命家”们才能观赏好莱坞电影的时代。我们社会进步的标志,即“人民不宜”逐渐减少。时至今日,渐进式改良已落伍于时代,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实现完整的公民权利。有悖宪法精神的,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的,和政治文明格格不入的,妨碍国民素质提高的——种种这样那样的“人民不宜”,都应结束在当代中国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