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欠薪事件缘何频频发生
最近一段时间,各种“讨薪”事件又频频发生,这160多位农民工相对于其他众多被拖欠“血汗钱”的农民工而言,是比较幸运的。在各方的关注下,被拖欠的工钱在短短几天内总算有了着落。举国上下,每年岁末都要进行一场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专项行动,可是为什么欠薪“恶疾”得不到根治,这不得不令人深思。
据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斌介绍,80%以上的用人单位都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只有极少数用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而这个“极少数”又大多集中在建筑行业,因为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多、流动性大,劳动部门也很难对其用工行为一一实施监管,一旦某个工地发生欠薪事件涉及的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加之用工关系复杂处理难度比较大。
从社会大环境来讲,一些人认为当前房地产业准入的门槛较低是导致农民工工钱被拖欠多发的原因。一般来说,手里只要有个几百万元缴纳了有关费用,拿到地皮后就可以到银行抵押贷款,搞房地产开发。工程刚动工,开发商就开始售楼花,工程还没有完工开发商就赚得盆满钵满。而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挤破头找开发商承揽工程。尽管国家不允许工程垫资、层层转包,但只要能揽到工程,垫资和转包还是禁而不止。在今天所报道的这个事件中,这些农民工告诉记者:他们是给包工头干活,平时的生活费也由包工头发放,他们一般不与公司发生关系。这样一来,就会形成了一个“怪圈”:开发商拖欠建筑款——建筑商拖欠材料款和包工头的钱——包工头拖欠民工工钱。如果某个资金链上出了问题,波及的将是一大片,不仅仅只是民工的“血汗钱”。
在工程内部,用工关系也很复杂,往往表现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承揽工程的劳务企业,下设若干班组,有的班组长就是小包工头,自己找人干活。有的劳务公司甚至不知道自己手下有多少人在干活。民工也是干完了整个工程后再和包工头结账,平时打欠条领取少量的生活费。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欠薪事件,劳动部门无法介入,只有上法院解决。打官司对于农民工来说耗钱耗力耗时,他们奉陪不起。如果没有其他外力给予解决的话,要么走极端酿成惨剧,要么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此外,从制度层面上来看,现在解决欠薪往往是事后处理,缺乏有效的事前控制和监督。在立法上也不健全,执法流程过多,行政处罚很难执行到位,往往导致法律责任被虚化。使欠薪者感受不到欠薪给他带来的惩处,他就敢肆无忌惮地拖欠工钱。
因此,解决欠薪不能只靠年底几个部门联合开展“风暴式”的执法行动,必须从根源上查找原因,从健全机制和完善法律着手,建立起解决欠薪“恶疾”长效机制。这样,才不至于出现“年年清欠,年年欠”的现象。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