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社会的关键是遏制权力滥用
·石飞·
最近,国务院号召下大气力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
但是,有些地方一讲到建设节约型社会问题,往往总是把注意力瞄向普通群众,不厌其烦地训导:要注意节俭,不可浪费一寸土、一度电、一滴水、一两煤……当然这种教育是十分需要的,也是应该做到的。不过,老百姓一不小心浪费了些,那是要自己付出代价的,那很心疼的。这好像有点“转移视线”、“舍本逐末”和“拣芝麻丢西瓜”的味道。君不见,有的地方党政大员脑袋一热、嘴巴一动、批示一签、“面子工程”一上,所造成资金浪费动辄都是数以百万千万甚至亿计,毁坏的耕地动辄都是数百数千亩,水、电等能源耗费更是不可计数。近年来,媒体披露的此类事例不胜枚举,无须笔者赘述。官员之浪费与百姓之浪费,两者不可同日而语、不可相提并论。前者是低幼数字,后者可是天文数字呀!所以说,建设节约型社会,首先和关键的,是要管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给权力戴上“节约套”,制约其浪费的手脚,迫使他们当好节约的表率。我国素有“群众看干部”的传统,领导干部做到了精打细算,不浪费,其辖区内的节约风气和氛围就会自然而然形成。
当今社会面广量大的脱离实际、贪大求洋,追求奢侈、挥霍浪费等现象的存在,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愈演愈烈,与权力的滥用有着直接关系。权力的天性是反感制约。而离开制约,大大小小的掌权人必然会吆喝着各种各样的发展经济的口号,进行不计成本、不计后果的乃至破坏性的开发建设,甚至为了个人奢侈享受不惜暴殄天物。为了遏制滥用权力进行浪费的行为,亟需进行两项工作。一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浪费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并针对性地总结教训,建章立制,“亡羊补牢”,切实整改。一是树立“浪费也是犯罪”的观念,对于领导干部弄权渎职造成巨大浪费的,或者为了个人享受大量浪费国家资财的,特别是那种变相贪污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绳之以党纪国法。重敲警钟,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