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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9月26日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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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成效显著

座落于汉江之滨,与汉中市汉台区隔江相望的南郑县,占地面积2849平方公里,中山、丘陵占全县总面积的88.2%,是一个土地资源相对贫瘠的山区县。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秦砖汉瓦”这一传统建筑材料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无休止的取土烧砖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破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南郑县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确立了建设和发展节约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大力加强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力度。2004年,该县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受到汉中市的表彰奖励。

2003年3月,南郑县在从上到下精简机构、裁员减员的大形势下,破例成立了县建筑节能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选调了6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调整充实了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十余个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墙改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南郑县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实施汉中市禁止使用实心砖管理办法的意见》、《南郑县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规定,使该县的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目标,整体工作健康、持续推进。

该县墙改办自成立以来,每年投入一定资金,通过标语、横幅、广告牌、专题片、领导电视讲话及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对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把“五个关口”:一是“节能专项审查关”,凡为进行施工图设计节能专项审查的项目不得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二是“专项基金征收关”,凡未缴纳专项基金的项目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定点放线;三是“收支两条线关”,确保专项基金经济杠杆调控作用;四是“竣工验收关”,凡未经墙改部门组织核验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五是“产品使用认证关”,凡未经市级以上组织认证的建材产品,不能作为新型建材或节能产品进入工地。同时积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各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建材和节能建筑产品,其中向建设单位返退“墙改专项基金”近10万元;大力支持新型建材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协调税务部门减免新型建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税及营业税近50万元,协助企业争取贷款资金10余万元。

近三年来,该县累计开工民用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有30万平方米接受了专项审查并达到了节能设计标准。空心砖、多孔砖、隔墙板、砌块和塑钢门窗、PVC管等新型建材、节能产品在工程中大量使用。新型建材市场也逐步建立健全,投资1800万元、年产6000万标砖的宏康页岩砖生产项目建成投产,投资1200万元、年产8000万标砖的开源蒸压灰砂砖生产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内可建成投产,全县有近10家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正在和准备进行技改。目前,该县的新型建材和节能产品不仅可完全满足本县的建筑市场需求,而且还大量销往周遍县区,为整个汉中市的墙改与“禁实”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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