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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列入我省“十一五”规划
本报讯 11月21日,由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编制2006—2010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规划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拟实施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目前,陕西有西安、延安、榆林、韩城、咸阳、汉中6座城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凤翔、三原、神木、城固、佳县、勉县、府谷、黄陵、蒲城、华阴、乾县1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省17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批准实施,大多数名城还编制了文物保护区、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有关城市景点的详细规划。(庞博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