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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12月02日
北国周末-发现
04

触目惊心的腐败“窝案”

——陕西省农网改造系列贪污受贿案侦破纪实

(上接一版)

经过办案人员的深入调查,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刘文强很快承认了自己受贿200余万元的问题,并且交代了向王文学行贿100多万元的案情。正当案件顺利进行之时,刘文强的家人组织了七八个人,开着两辆军车从榆林赶到西安,试图秘密潜入办案点,还想“救走”刘文强。办案组及时发现,对他们进行了说服教育,同意他们与刘文强通话。刘文强在电话里声泪俱下地告诉家人“我真的是犯了大罪,检察院的同志办案文明,是他们挽救了我。”

原来王文学经常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干预省农电局以及下属机构的人事任免、干部提拔等工作。据刘文强交代,他为了减去榆林供电局副局长的“副”字,先送王文学5万元人民币进行“探路”,果然不出三个月王文学将他提名为局长。为感谢王文学对他的重用及对其单位在网改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关照,2003年11月,刘文强与府谷县电力局局长刘建华商议,以王文学之子“王一正”的名字,为王文学在榆林天龙镁业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2004年春节后,刘文强将此事告知王文学,王文学欣然接受了100万元的投资凭证。类似这样干预提拔干部的事屡屡发生,以致在省供电局中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学历高,素质高,不如会说一口榆林话。”王文学当上一把手后,多次干涉人事调整,竞相任用自己曾经的下属。据省供电局的普通群众反映,王文学从榆林调入省供电局的职工干部多达上百人,与此同时,王文学还排斥异己意见,对他行事有异议的下属不惜打击报复。

开始,王文学并不为办案人员所查实的证据所动,他依然心存侥幸,梦想着外面会有人来“救”他。对此,办案组制定了详实的办案计划。办案人员采取“公开与隐蔽结合、包剿与分割结合、围而不打与伺机进攻结合”的策略,盯住王文学后,办案组首先从易到难,从上到下,从外到里,将与王文学案件关系密切的人一个个予以查办,不断从外围获取王文学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给其造成兵临城下、四面楚歌之势。然后办案组结合李菊萍、张慧霞提供的线索,全面搜集王文学受贿证据。正因为准备工作充分,证据在握,在与王文学短兵相接时,办案人员掌握了主控权。

陕北汉子兵败如山倒

王文学的桩桩罪行在办案人员的精心侦查下,终于被一层层剥开尽显出来。

王文学的罪行被全部核实。他不但利用人事调整的机会大肆受贿,在对与农电局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更是青睐有加,每每都会收受商人送来的“感谢费”。为此他还给自己找到了充足的理由:难道只许生意人吃肉,不准我喝汤?2000年5月,商人吴某得知省农电局要对榆林供电局进行电网自动化控制改造,欲代理杭州中程计算机公司承揽该工程,送给王文学8万美元,王文学坦然接受。无独有偶,2002年初,陕西省农电局拟筹建新办公大楼,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葛某找到王文学,希望能与省农电局合作开发金石大厦A座,王即安排下属的陕西地方电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该司洽谈合作事宜,并签订项目合同书。事后,王文学先后16次收受金石公司32万美元。

通过各种手段聚敛财富,王文学开始变的贪得无厌。但是,王文学为自己定了个收钱的规矩:不是熟人送的不收,办不成事的不收。1998年,王文学向自己“看着长大的”一个同事的孩子王某授意,利用他手握农网改造大权的机会,要王某做一些生意。不久机会来了,1999年5月31日,省农电局需订购一批铜铝过渡线夹,王文学立刻让省农电局与王某所控制的一家公司签订150万只、单价14元的铜铝过渡线夹购销合同,后据省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该线夹出厂价仅为4.95元。就此一项为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高达1300余万元。但随之给王文学带来的好处确是巨大的。2000年初,王某为王文学在银行保管箱内存放了20万美元,称王文学可随取随用。

王文学在大肆敛财的同时还不忘尽情“享受”生活。王文学自认与妻子感情淡薄,无法沟通交流,于是在外面找到了数个“红颜知己”且为女人花钱出手大方。一次,一个私营老板送给王文学9万美元,王文学随手给了自己的情人“拿去玩吧”。为了取悦情人,不惜时间和金钱,逛商场一连数小时,还成万成万地掏腰包。带着情人到香港购物,在商场一次消费了5万元,情人还不满意,又用2万多元买了一副眼镜。一些下属机构的领导得知王文学好此一口,更是按需供给,在王文学下基层工作时,为了讨好他,不惜给他安排小姐,王文学甚是喜欢。因为钱来的容易,王文学花起来也出手阔绰,一次朋友聚会,有人说没见过美元,王文学从手提包里掏出1万美元,给在座的人挨个的发,直到发完为止。王文学对他的圈内人讲,“男人在外面累了,要有个时间休息。”并炫耀自己的情场道德观,一是把家庭安抚好,不要后院起火;二是不破坏别人的家庭,尽情享乐;三是不能被女人控制,来去自由。

一鼓作气案件全面告破

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仅仅一年的时间,陕西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领导体制和侦查一体化机制相结合的优势作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法,事半功倍地查处了省农电局其他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以及市、县局少数干部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迅速突破了以王文学为首的农电系统系列窝案串案达50人,并陆续将他们交付法庭审判。

陕西省电力(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健民、财务处长李菊萍先后被一审法院宣判之后,原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副厅级)的苏锦厚,自1998年12月至2004年7月期间,利用先后担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计划基建处处长、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农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3.5万元、美元7000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设计室原主任(正处级)、陕西省电力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省农电局“送电到乡”项目部负责人田建国,先后四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1万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受贿人民币73万元、美元8.5万元、干股人民币62万元,榆林供电局党委书记高治云受贿30万元和价值9.18万元的轿车一辆,他们经一审法院宣判,分别已经陕西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由西安市检察院侦查的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信息自动化处主任工程师王智杰受贿40万元、信息自动化处处长高锋受贿30万元、计划基建处副处长石国庆受贿14万元、生产技术处主任工程师惠润魁受贿9.5万元、生产技术处处长张志成受贿6万元。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5年并处不同数额罚款。

由宝鸡市检察院侦查的陕西省陇县电力局原局长王会义受贿7.2万元、陇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原经理王广智贪污受贿14万元、陇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原会计谢宏运、出纳赵永莉各贪污3万元,陇县电力局副局长程阿军、凤翔县电力局财经科长李建军等人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或免于刑事处罚。

由汉中市检察院侦查的汉中东塔电力公司经理范茂全与城固电力局财务科科长刘超兰共同贪污人民币100万元,省电力公司汉中市电工委主任岳成东受贿48万元、西乡县电力局局长张锡华受贿15万元,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或7年。

随着系列案的审理将要结束,陕西省农网改造案也将就此落下帷幕,但该案留给我们的思索却是深刻的。王文学从一个受人称颂的领导者沦为犯罪者,是令人痛心的。借用一位办案人员的话,他这是不学法不懂法的结果。王文学认为他没拿国家的钱,都是私人企业家给他的感谢费。他甚至妄言生意人就是资本家,拿生意人的钱天经地义。可他却偏偏忘了“生意人”也不过是用钱买他手中的权,而他手中的权又是谁给的?王文学无所顾大肆受贿,其中很大一笔款项都花在生活的奢靡上,以至于花天酒地一步步走向沦落。具有陕北人粗犷、豪侠习性的王文学错误地认为自己在外当了大官,就要多提拔自己人,所以对于他的“哼哈二将”、“八大弟兄”的所作所为,他全然放任不顾。由于一把手对自己的松懈,致使腐败象瘟疫般在系统内蔓延,当前职务犯罪的这种动向,的确值得人们警惕。

□本报记者 郁文检察日报记者 张继英 实习生 黄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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