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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12月07日
劳动·就业
03

医疗救护员

职业名称:

医疗救护员

职业定义:

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2)对伤员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3)搬运、护送伤病员;(4)现场心肺复苏;(5)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6)开展群众性现场救护知识普及培训。

职业概况:

现场救护是我国现有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S)中的薄弱环节,也是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的关键所在。现场救护及时,处置恰当,能为后续的救治打下良好的基础,并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和病残率国家将医疗救护员确立为职业,并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医疗救护人员的职业能力,对于有效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所需医疗救护员的绝对数将是巨大的。目前我国达到一定规模的急救中心就有130多个,急救站点数千个,对医疗救护员需求量超过10万名。需要配置医疗救护员的部门有城市120急救中心(站),城市119、110、12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广大农村的乡镇卫生院,旅游景点、游泳场(馆)等以及电力、铁路、大型生产企业等都需设置医疗救护岗位,配备医疗救护员。医疗救护员的市场需求潜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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