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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2月09日
企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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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为何问题多多

在国务院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主任李融荣透露:2004年对中央企业的审核发现,央企资产损失高达3521.2亿元,其中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问题较多,今后要加强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力,子公司的财务必须向集团公司公开。人们不禁要问:子公司到底存在哪些问题?问题的根源何在?

中央企业笔者不甚了解,但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笔者却略知一二,其子公司大致以四种形式存在,即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直接拨款安置富余劳动人员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

前三种子公司,其人事任免自然由集团公司领导说了算(虽然有些也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但董事、监事70%以上由集团公司领导或指定人选出任),重大投资与财务收支其实掌握在集团公司领导手中。至于集团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表面上看,集团公司所占股份少,是个不起眼的小股东,但实际上,因为绝大多数集团公司一方面免费为子公司提供水、电、气及其它设施,一方面是子公司最大或唯一的客户,有的还为子公司的巨额贷款提供担保,因此,子公司的每一个“动作”,其实都要看集团公司领导的“脸色行事”。况且,所有子公司,每年都要接受集团公司和注册会计事务所的双重财务审计,也就是说,许多集团公司的领导,对子公司的“账本”其实是一清二楚,子公司的财务对集团公司(也就是对集团公司领导)一直都是公开的。因此,子公司财务未向集团公司公开并非“问题较多”的根源。“子公司问题较多”其实另有原因。

其一,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福利单位”。近年来,一些国企在改革中,把一批优质资产通过资产评估、剥离,然后由职工和企业领导及相关人员(如地方政要和强力部门领导)集资入股,成立子公司。其中,集团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所占股份往往较一般职工高出几倍甚至几十上百倍。这样,子公司就成了这个“投资群体”的“利益共同体”,即便集团公司亏得一塌糊涂,子公司也会赚得盆溢钵满,以便高额回报投资人。

其二,子公司是集团公司领导的“提款机”。如某企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物,经提纯加工后,就变成了市场上的紧俏货。几年前,公司上马了提纯装置,还专门成立了经销该产品的子公司。但装置投产后,本该年增效数千万元的子公司,竟连年“亏损”!后经地方纪检部门查实,不仅这个子公司的职工与经销商内外勾结,倒卖产品、私吞款项,许多领导也参与其中。更为严重的是,每一位集团公司的领导,都把这个子公司当作自家的“提款机”,凡不能通过正规渠道报销的票据,一律在此“充账”,包括家属和子女的手机费、购物费、车辆维修加油费和保险费。

其三,子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领导是“连理关系”。如前所述,大多数子公司说白了就是集团公司的一个“加工车间”。但因其是独立法人单位,自然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和机构,车辆、办公、招待等费用更不能少,同时还拥有成百上千万元的物资采购权。这个肥差,集团公司领导决不会轻易给别人,能胜任子公司领导的,一要听话(或者是亲信),二要胆大。听话,可以让集团公司领导没有顾虑,可以对子公司为所欲为;胆大,则可在逢年过节时,力排众议地为集团公司领导孝敬红包、购物券、土特产及其它礼物,甚至让领导的七大姑八大姨们也“吉庆有余”。时间一长,集团公司领导与子公司的领导就成为无话不谈的“哥们”,子公司领导在采购时自然敢于吃回扣,也敢于同财务人员串通一气,做一些损公肥私的“大事”。子公司的招待费、办公费,车辆保养费和生产成本也会一年更比一年高。万一子公司不慎被查出问题,集团公司领导也会积极斡旋,帮助摆平。

因此,国有企业子公司的问题,说穿了是集团公司及其领导的问题,绝不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加强监管”,和“子公司的财务向集团公司公开”就能解决,只有加大反腐力度,加快体制改革、加强民主监督,施行国有企业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才有望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陈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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