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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2月13日
社会新闻
02

并非“小题大做”

·汪长海·

近闻,某单位一职工因在生产资料库周围扔烟头,而被单位重罚并责令各车间巡回检讨。消息传开后,在周围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认为单位领导对这种“小事”处理过重,纯粹是“小题大做”。

此事是小题大做吗?依笔者之见,非也。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都已有明确规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每个企业职工应掌握的基本生产常识,是一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决非“小事”一桩,更来不得半点含糊。“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个烟头的威力,足以使成排的厂房在一瞬间成为残垣断壁,使几十条鲜活的生命离去,使苦心经营多年的心血倾刻被付之一炬,难道这惨痛的教训还少吗?

因此,要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就得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单位那样多些“小题大做”,从点滴小事抓起,时刻绷紧安全弦。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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