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未必自毙
·屈超耘·
明眼人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我给“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古老成语里添了个“未”字,从而推翻了原来的意思,是要非难我们的老先人了。
是的,确是这样。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话,出自《左传·隐公元年》:郑庄公登上国君之位后,其弟共叔段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图谋不轨,左右劝庄公尽早采取措施除掉他,可庄公却下不了决心。劝得多了,庄公便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罪恶昭彰之徒终于自毙,人们对其得到的下场感到欣慰从而说出上述的话,确有儆告顽劣之徒幡然悔悟的意思。从这个角度讲,出发点无可厚非。实际上这话说得并不完全对。翻开一部古今中外史,不少却是不义者毙义者的大量事实。这里姑举二例:一、就在郑庄公说了“多行不义必自毙”不久,鲁庄公的庶兄庆父把合法继位的子般杀死,后来又把合法继承的鲁闵公杀死,以至鲁国人发出了“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的呼号;二、唐德宗时,卢龙节度使朱泚勾结其弟朱滔叛变,被讨平后本应除恶务尽,但德宗心慈手软,虽免了朱泚节度使之职,却仍以太尉衔叫他留居长安。次年,泾原兵在京城哗变,朱泚便趁势夺了唐朝政权,国号秦,年号应天。所有这些,均充分说明,相信“自毙”的人,最后都吃了错误认识的苦头。
相反,如果不相信“自毙”歪理,采取积极措施打倒“不义”者,情况就大大不同了。这里,亦姑举二例:一、西汉初期,诸侯国“跨州兼郡”“连城数十”,成为中央政权的极大威胁,文景二帝采用贾谊、晁错的建议,逐步削减诸侯王封地,公元前154年,吴楚七国叛乱,中央政权派周亚夫讨之,三个月就全部平定,终于没有酿成太大的乱子;二、“文革”期间,“四人帮”多行不义,1976年中共中央采取果断措施,一举将其粉碎,在危机中换救了党和国家。而所有这些,又恰好说明,不相信错误的“自毙”理论,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就会使国家和人民少吃苦头。
现在,我们国家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原因,多行不义的人和事又大量出现。对此,一些不明事理的人,又打出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口号,一厢情愿地希望“不义”者回头,然事与愿违,那些不是东西者流的不义者,不但不回头,还变本加厉地走得更远,大量出现的腐败分子便是这些不义者的典型代表,他们得寸进尺,大量侵吞人民的财富。中央及时加大反腐力度,极力从制度上遏制腐败,从源头治理,这样,才使那些“不义”之徒“伸手必被捉”。这方面的例子多得很,如
果不是主动打击,黑龙江省韩桂贞、马德等硕鼠能自动覆灭吗?全国交通部门那数十个厅长以上的黑“老虎”能够被擒吗?看来只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使不义者一个一个地毙,当然这决非自毙,称“他毙”比较准确。
话又回到《左传·隐公元年》那段历史事实上。共叔段扩充势力,蠢蠢欲动,其兄郑庄公说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话,但眼看对方越来越不义而并没有“自毙”的迹相,最后还是采取讨伐的措施,终于平了内乱。可见,连最早讲“多行不义必自毙”的人,在严竣的事实的面前都改弦易辙了。
多行不义未必自毙,人们呵,还是从古代的所谓的经典中解放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