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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禁止使用绝对化名称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药监局获悉,根据去年人大通过的《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我省对保健品的审批、生产将进一步规范并于近日出台相关规范对外发布。一些夸大、虚假、绝对化的保健品名称将被禁止,并不能获得生产权。
7月1日后,所有的保健品生产单位将统一使用陕西省保健品标志(见下图)。未取得《陕西省保健用品生产批准证书》的产品,不得使用此标志。保健用品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
省药监局为此还专门制定了陕西省保健品命名规范,保健品名字应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保健用品命名时禁止使用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地方方言等;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特效”、“高效”、“奇效”、“第×代”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本报记者 张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