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这笔钱我该向谁要
——灞桥一农民被雇佣意外摔伤手术费没着落
本报讯 “如今,除了烧着热炕,脚下还需要热水袋,否则腿就痛的受不了!”21日,见到记者,躺在炕上的朱师傅说,现在他的两条腿,膝盖以下都是麻木的。
在朱师傅家里,记者看到,他的腰部到臀部都用石膏和钢板固定着。据其家人介绍,这个石膏架要戴半年多,而且不久后还要做二次手术,取出固定腰椎的钢板。“我们目前首先考虑的是二次手术的医疗费,还没敢想将来会不会下肢瘫痪!”其妻子如是说。
据了解,去年11月12日,家住灞桥区务庄北村39岁的朱师傅,在为本村一户人家雇佣盖民宅时,不幸从3.8米高的架板上摔了下来。随后,朱师傅的妻子和雇主一起把他送到了西安市十里铺骨科医院,被诊断为胸十二椎体暴裂性骨折,随后做了骨椎复位手术。住院治疗了35天后,由于无钱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只好回家静养。
其妻子告诉记者,朱师傅在住院期间手术费就花了19755.84元,目前累计各项复查费用总计花费已达2万多元,可顾主只给了1万元。目前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医生说手术费就需要5000元。
原来,在朱师傅住院期间,经中间人调解,雇主给了他们1万元,此后便不再支付后续费用。无奈之下,其家属便去找村长调解,村长说雇主没有支付能力,让他们去法院起诉。对此,朱师傅的妻子说:“我们没有钱去请律师打官司,今年开学后,如果不是免掉了学费,我的孩子可能连学都上不起了。家里的病人还需要照顾,唉!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西安市桃园律师事务所的杨雄律师说,朱师傅与其雇主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依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法则,朱师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其雇主应当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朱师傅目前的处境,他建议其家属要求所住医院出示住院医疗费证明,然后向当地法院起诉,在起诉中请求法院先予执行,强制对方支付医疗费。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丁旭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