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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报销“直通车”惠及群众
本报讯 富平县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程中,坚持实行报销直通车制度,简化手续,方便患者。
该县确定了28家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凭参合票证可选择县内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就诊,如需住院治疗,由定点医院根据诊断标准自主接收患者,实施检查、诊断和治疗。参合农民补助在出院时由定点医院直接垫付,医院再到县合疗办按月结算,患者不用到任何部门申请、审批就可直接获得补助,方便了群众报销,受到参合群众的一致欢迎和赞扬。
据统计,该县第一季度为参合农民共报销补助2823人次,报销总额达135.8万余元,其中报销补助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35人,报销补助最高金额为8669.32元。
(杨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