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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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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升可降 动态管理

陕西邮政取消用工“终身制”

本报讯 近日,省邮政局出台了《陕西邮政企业用工形式晋升与下降试行办法》,明确提出今后劳务工、聘用工和在岗职工三种用工形式之间可相互升降与转化,进一步完善并拓宽了荣誉晋升和技能晋升的渠道,从而使企业用工形式实现升降动态管理,彻底打破了用工形式的终身制。

自2004年《陕西省邮政企业用工分类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周瑞等几名劳务工转为聘用工,全国劳模刘班虎则从劳务工转为在岗职工。刚刚出台的《陕西邮政企业用工形式晋升与下降试行办法》是对用工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企业聘用工荣获省级综合评比先进个人和全国评比单项奖励的先进个人、全省组织业务技术比武获得前三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满三年,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或取得邮政高级业务师(技师)职业资格证等荣誉称号之一的业务技术能手或优秀人才,可晋升为在岗职工。企业劳务工荣获省级综合评比先进个人和全国评比单项奖励先进个人、全省组织业务技术比武获得前三名、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连续三次被评为市局级先进个人、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满三年,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取得邮政业务师(技师)职业资格证等荣誉称号的业务能手或优秀人才,可晋升为聘用工。同时,根据国家局《邮政通信特有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国家级一、二类(即劳动保障部、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竞赛,分别取得前十二名和前十名的人员,聘用工可晋升为在岗职工,劳务工晋升为聘用工。

《办法》同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若有受到留用察看行政处分(不包括行政开除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参加下岗人员培训重新上岗后,又因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违规经营等原因二次下岗等情形之一者,在岗职工转为聘用工,聘用工转为劳务工,劳务工一律予以清退。 (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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