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毁约
购买内部认购房者陷入困境
内部认购是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开发商通行的销售手法,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房子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建设部已下文严禁。由于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难得到保障。
预定的房子不建了?
5月20日上午,25名广州购房者齐聚某大型楼盘的售楼部,与该楼盘的开发商见面。购房者大声质问,“这个房到底还建不建?”“只要你这个楼还建,我们就愿意等下去。”
该楼盘开发商苏总经理面对群情激昂的几十个人,翻来覆去说的就跟他们给购房者所发通知上的理由一样:“因上述楼宇靠近地铁三号线施工保护范围,受地铁三号线的施工影响,该楼宇至今尚未取得预售资格。为尽可能避免您的损失,我公司现决定解除内部认购书、退还您定金并向您补偿一万元。”对于楼盘“建还是不建”,苏总始终没有回答。购房者要求出示地铁方面停建或改建的书面通知,苏总表示“没有必要出示”。
这些购房者多是在去年五一期间到该楼盘交定金一万元预购房子的。当时的内部认购价是4500至5000元每平米。现在均价已经涨到7500元。
“很多人都是等着买房子结婚和生小孩,当时就是看中了它均价5000元以下的价格,愿意多等一年。但是现在房子没了,我们也丧失了买房的好时机。”
同类个案比比皆是
由于内部认购的流行,房价狂涨之下,成了一个社会问题。2004年底,广州某集团造假事件曝光后,其在售物业因陆续查封而拿不到预售证,部分业主为了避免损失,通过上访、协商等方式,好不容易从开发商那里拿回一万元的定金。但还是有大部分交了定金的业主愿意耐心等待。因为在他们多次向开发商咨询何时可以公开发售的时候,从普通销售人员到一些中层管理人员处得到的回复总是很快就能拿到预售证,让他们再等等。可是,业主们最终等到的却是开发商的两封通知书,说与业主签订的认购书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求退定。但此时,一部分业主已经意识到房价已是今非昔比,如果退定后再买房,那么按现在的市场价,他们可能要多付出十多万,甚至数十万元,因此坚决不退定,并要求以原价购买。
今年5月1日,该集团一处楼盘终于公开发售,但均价比准业主一年多前认购的价格已经涨了近3000元/平方米。尽管开发商提出不退定业主可以现楼价优惠5%的价格购买,但业主们还是不同意,直到现在,事情还没有得到解决。一位业界人士为此算了一笔账,该楼盘现时均价比一年多前涨了3000元/平方米,总共可售面积约3.5万平方米。那么开发商在退定后,以新的价格发售就可比以前多赚1亿元左右。这远远高于双倍赔偿的代价,更何况该楼盘根本未向已退定的买家作出赔偿。
(王瑾 马羽飞 谭人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