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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6月13日
社会·法制
04

一方出资的婚房是否属共同财产

律师:

我与男友近日将结婚,婚房由男友一方全额出资,房产证上写的也是他和他母亲的名字。请问:结婚以后这套房子是否能成为我和男友的共同财产?

读者:沈音

沈音读者:

你男友所买的这套房子的产权份额是他的个人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你男友所买的这套房子的产权份额,并不会因为你们结婚而自然成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但是,你们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适用。也就是说,通过双方的约定来使一方的婚前财产变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另外,房产证上已经有你男友母亲的名字,房屋的一部分产权是属于你男友母亲的,所以你们所能约定的,只是你男友所占的房屋产权的份额,也就是只能将你男友名下的这部分财产变为你们共同所有,而不能将他母亲的财产通过约定的方式占为己有。

与此相反,假如这是你们婚后所购置的房产,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不论由谁出资,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是,也同样可以依约定将其归为一方所有。

所以,为了切实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既可以将婚前一方的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也可以将婚后取得的财产约定为一方所有。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需采取书面的形式,否则约定无效。

律师 黄可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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