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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审议通过
本报讯 据工人日报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据了解,《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分9章60条、共7000余字,通篇围绕企业工会“是什么、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以及保障干好工作的条件”等展开,明确了企业工会的地位,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工作目标,明确规定了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会主席职权、干部队伍建设,企业工会的工作机制、制度、载体和活动方式,以及企业工会的经费与财产、工会干部保护等方面问题,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