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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油被扣 缘何证据难觅
本报讯 时先生第一次代销润滑油,可货没出手就被工商部门扣押。时先生有进货发票,供货方也提供了进货发票,可由于拿不出厂家证明,被押的货迟迟取不出来。
7月21日,西安一润滑油经营者时国山准备将从南京刚刚运来的20箱莱克润滑油运往榆林。没想到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工商局工作人员来到他们存货地说,该产品西安代理商李大为举报他们涉嫌销售假冒“莱克润滑油”,随后便扣押了20箱润滑油。由于时先生迟迟拿不出厂家的证明,证明扣押的润滑油不是伪劣产品,致使产品被扣押多天。
为了尽快能从工商局提货,时先生向工商局提供了购货发票,并联系到供货商南京都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丁万兵。7月30日,丁万兵专程来到西安,并带来公司购货发票。为什么时先生迟迟开不来厂家发票?丁万兵总经理说,他们公司是从二级代理商,南京营业网点,南京庆鸿运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这20箱润滑油,可供货商大概怕被处罚不给他们提供厂家证明。
为何会如此?西安市工商局商品处一工作人员说,一些厂家实行区域代理,规定每个区域只能有一个一级代理商,代理的商品只能在本地销售,不许销往外地。关于时先生的问题,他说,现在是市场经济,国家允许各种销售方式。如果一个地区的代理商服务质量好,价格低廉,他完全可以进入其他地域,只是可能违反了同被代理商签订的地域代理约定。代理商的产品有价格优势,其他经营者也能从各种渠道进货,但价格上无疑比代理商高。在市场竞争中,代理商的优势还是很明显。他强调。
本报记者 薛生贵实习生 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