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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纳入失业管理体系
本报讯 日前,安康市劳动局出台规定:将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管理体系。
据了解,在安康市劳动部门出台的《安康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将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类人员全部纳入失业登记管理体系。《规定》还落实了对农民工进行劳动就业服务的优惠扶持政策,即: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前往劳动部门登记后,可在取得创业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享受价值100元的一次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还可以获得一次职业介绍机构免费职业介绍。此外,劳动部门还将根据备案记录,监督其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发放时限、劳动环境、保险缴纳等事项,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刘宁)